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出售前必须包装,这样规定符不符合实际?
本月中下旬,农业部《农产品包装与标志管理办法》起草调研小组,带着这些问题来鄂调研。该办法是11月1日即将生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要的配套法规。
调研组走访了江夏、咸宁等地,调研了武汉中粮、潘家湾蔬菜公司、武汉市徐东平价等企业,与省直以及市县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
调研内容包括:农产品在生产、销售、出口环节的包装与标志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哪些类别产品、哪些环节产品必须包装;农产品标志应当标注哪些最基本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