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财政部获悉,2004年~2006年,国家财政共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粮食直补资金390亿元,其中2004年116亿元,2005年132亿元,2006年初步预计为142亿元,加上今年中央财政新增综合直补资金125亿元,3年间各级财政共直接补贴种粮农民515亿元。
此外,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55亿元,对全国产粮大县直接给予奖励。今年中央财政又新增奖励资金30亿元,两年间共计安排奖励资金85亿元,进一步加大了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
据财政部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财政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农民种粮收益、促进粮食生产的政策。2004年开始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今年又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与此同时,2005年又出台了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直接奖励政策,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同时,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
有关人士具体介绍了近年来粮食直补政策的落实情况。长期以来,我国的粮食补贴一直补贴在流通环节,这种补贴方式存在中间环节多、使用效率低、农民直接受益不多等弊端。为此,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从2000年开始推进粮食补贴制度改革,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对种粮农民开始实施直接补贴,即把原来补贴在粮食流通环节的粮食风险基金拿出一部分直接补贴给种粮农民。
以粮食直补为基础,2006年财政部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机制作了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在原来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粮食直补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另外新增资金125亿元,通过粮食直补渠道,将全年预计的农资增支一次性地直接补贴给种粮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