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商务局昨天下发公告,在酒类流通领域,启动批发许可、零售备案登记制度。各酒类经营者必须登记备案后才能卖酒。
已于今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湖南省实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细则》均提出,为确保酒类消费安全,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酒类流通领域须实行酒类批发许可、零售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
为此,长沙市昨日下发的关于酒类流通实施批发许可、零售备案登记制度的公告要求,凡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从即日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必须到所在地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酒类批发许可、零售备案登记等手续。对未办理批发许可和零售备案登记的酒类商品经营者,商务部门有权进行执法检查,并加以处罚。(唐婷 蒋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