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月l日起,所有出口茶叶的原料将必须来自于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种植基地。昨日,福建检验检疫局向全省的茶叶出口企业发出建议:建议他们要尽早建立自有生产基地,加强源头管理,以应对贸易技术壁垒。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规定,输往欧盟、日本茶叶的原料自2006年1月1日起,必须直接来自于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种植基地,自2008年1月1日起,出口茶叶加工企业的原料必须直接来自于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种植基地。
此外,出口到敏感国家或地区(如日本、韩国、新加坡等)的蔬菜,从2006年1月1日起,其原料必须来自于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种植基地。从2010年1月l日起,所有出口的蔬菜原料将必须来自于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种植基地。
(林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