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购买时,要看外包装是否带着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是否标明产地、经销者的名称
记者昨日获悉,《鞍山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1月15日起正式实施。市民在购买蔬菜、水果和水产品以及畜产品的时候一定要认准外包装,看看是否带着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以及是否标明产地、经销者的名称。
按照“菜篮子”工程建设确定的菜、果、肉、蛋、奶、鱼等主要品种,鞍山选定蔬菜、水果和水产品三个产品种类作为首批实行市场准入的监管产品,逐步向全部食用农产品品种延伸,先试点后推广。2005年首先在30个生产基地和8个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进行试点,设立专柜、专营区、建立食用农产品配送中心,实行产销直挂,到2007年将在全市范围内铺开。但考虑到畜产品在居民食物结构上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因为数据显示,畜牧业产值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62%,加之近几年,猪链球菌等人畜共患的疫情时有发生,鞍山市也偶尔发生非法肉食品加工问题,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所以鞍山市将畜产品也纳入到首批实行市场准入品种行列。
另据了解,为了保证食用农产品须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进入市场,境外食用农产品须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进入市场,以及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标牌管理,生产基地配备检验设备对上市前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自检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鞍山市将建立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专项基金,以保证生产基地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和设备购置,以达到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