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明区工商局莲花工商所查获一宗销售无生产日期标识的食用油案,并依法对经营者李某作出处理。
当日,工商执法人员对荷城某粮油零售商店进行依法检查,发现该店正在销售散装食用棕榈油、菜油,其罐装铁桶上没有任何有关该食用油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签资料。工商人员对李某进行说服教育,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李某早在1996年就开始从事粮油、调味品等零售经营。他以自带铁桶的方式从外区某批发市场购进棕榈油和菜油,再以散装零售的方式进行销售。
据了解,当前不少散装植物油存在不少问题,绝大多数散装植物油没有包装标识,属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质量标准的产品,便于经销商掺杂使假,而执法部门又极难监管。许多盛油器具是废弃后被人收集的废铁桶、废油瓶、废矿泉水瓶等,大多未经严格清洗、消毒,往往不符合卫生标准。
工商部门提醒大家,应慎购散装植物油,选购食用植物油时最好到超市、正规商场,购买那些标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包装好的品牌食用植物油。
(罗丹 林泽龙 彭君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