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监督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对位于江头的厦门市海港大酒店有限公司做出罚款两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前阶段我省部分地市出现急性肠道传染病,我市卫生部门立即采取相关防治措施,要求各餐饮单位加强餐饮卫生管理,防止肠道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并且一再强调不得制售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盐腌生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在对餐饮业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大部分酒店均能及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操作,但仍有部分酒店未予重视。国庆节前,海港大酒店有限公司被查出违反要求制售三文鱼等刺身食品(系生食食品),并且存在“明档制作熟食(烧鹅)无任何消毒设施,操作台面上生熟混放”等问题。故卫生监督部门除要求其停止制售生食,进行整改外,并对其做出了罚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