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获悉,《天津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方案》昨日起正式实施,本市有13个区县及10类食品相关行业成为首批试点。各试点区县将通过食品监管部门、公安司法机关、试点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信用调查机构、广大消费者,广泛征集试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该市的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信用将按A、B、C、D四个等级区分,严重失信者将被逐出局。
据介绍,此次食品安全信用试点涵盖了本市全部有农业的12个区县及和平区;10大类食品相关行业分别是:零售、餐饮、果蔬、米面、粮油、醋、畜禽、水产、乳制品和巧克力加工行业。通过试点,在全市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信用活动与运行机制,依法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征集、评价、披露、服务、奖惩制度。褒奖守信、失信惩戒,并在多部门形成“失信联防机制”,建立起一套科学公正的食品安全信用运行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入口者皆放心”,确保全市人民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悉,此次试点充分体现了全社会参与,普通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维权的互动中,感到不便可提建议,发现企业失信可举报,处理过程及时得到反馈。形成一整套让加工者、经营者、管理者、消费者知晓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食品安全优良、不良品种信息”在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注册系统,从种养殖源头抓起,推行食品生产基地公布和外埠基地注册。对严重失信单位,采取提示、警示、公示、取消市场准入、限期召回商品、销毁处理及行政经济并罚的方式进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