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监部门本周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禽蛋肉制品、糕点、饮料、茶叶、酒类、保健食品等9大类预包装食品进行标识检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预包装食品是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将于10月1日起实行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
记者获悉,虹口区质监局在对30家食品生产企业、156个产品的检查中,发现5家企业5个产品因未标注产品标准号、制造者名称地址等被判定为不合格。静安区对注册在区内的30家食品生产企业、95个产品的标识检查中发现只有一种产品的标识不合格。不合格的营养米粉在标识中缺少配料表,同时存在净含量的字符高度不符合规定、没有在显著的位置标注等细节问题。
各区县局已对相关不合格企业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将督促、检查企业的整改情况。
(李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