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送餐所用的餐具和食品容器上应标有标签、注明生产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生产日期和进食时限(如请在某时某分前食用)”。食品经烹饪后送到用餐者手里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有关专家指出,夏季气温高,快餐盒饭等食物超过3小时就会变质,再食用容易引起中毒,消费者应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