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橙多外包装装潢之争再生事端,真品代理人称该瓶饮料证明统一“使用在先专利在后”
昨日上午,省工商局就成都真品饮料厂涉嫌使用统一鲜橙多包装装潢一案举行听证会,真品拒不认可即将开出的2万元罚单,搬来四五箱证据,其中之一就是一瓶2001-06-25批号的统一鲜橙多。这瓶统一鲜橙多在保险柜里锁了长达五年之久,为的就是出堂做证,不料却被清洁工当垃圾收走。
工商欲开两万元罚单
今年2月份,工商部门接到统一企业举报称,成都真品饮料厂生产的鲜橙多饮料,涉嫌侵权使用统一鲜橙多饮料的包装装潢。3月8日,工商人员依法调查成都真品饮料厂,现场查封2000多箱鲜橙多饮料。
工商人员调查发现,真品鲜橙多和统一鲜橙多的外包装装潢存在雷同,易导致消费者误认误购。在长达3个月的调查中,统一企业提供了其产品包装装潢专利的相关证据,真品声称其产品的包装装潢专利在先,但一直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工商部门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初步判定真品涉嫌使用统一鲜橙多包装装潢,欲对其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
听证时分遭遇突然变故
成都真品饮料厂遂依法要求听证进行申辩。在昨日的听证会上,成都真品饮料厂委托代理人田文端表示,真品没有模仿统一,而是统一模仿真品,证据之一就是该款产品的包装装潢专利,真品比统一早。真品产品的包装装潢使用在先,并当场出示相关证据。
上午10时许,田文端准备出示一瓶2001-06-25批号的统一鲜橙多证据时,却发现这瓶饮料不翼而飞。“那可是我在保险柜锁了5年的证据啊!”紧接着田与省工商局清洁工发生抓扯。
听证会结束后,争执双方被警方带到派出所。田称,该瓶饮料昨天才拿出来当证据,因带的证据有5大箱,这瓶饮料就和一袋水果及几个包装箱放在门口。拿证据时,门口却看不到任何东西。据杂物室清洁工胡某介绍,她的职责就是保持过道清洁,将丢在门口的垃圾及时收走。田丢在门口的物品是否是证据,她不清楚,就当做垃圾取走,因认为2001年的饮料为过期食品,便将饮料汁倒掉,空瓶丢进垃圾桶。
田表示,这瓶饮料属于重要物证,一旦因此造成物证价值缺失,他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证据饮料很重要
田称,该瓶统一鲜橙多生产日期为2001年6月25日,未开封。而统一企业是2001年7月1日才取得该款产品包装装潢的专利权。如此使用在先,专利在后,意味着该包装装潢的设计缺乏创意。该证据在昨日听证会上的重要性也许不是特别大,但日前真品向法院起诉统一涉嫌侵权使用其鲜橙多包装装潢,在这场官司中,该瓶饮料证据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关系诉讼成败。因此,他才煞费苦心将这瓶饮料锁在保险柜内,不料遭此变故。
(石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