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企业资讯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成都统一被告商标侵权

时间:2005/5/30 10:27:12 来源:重庆晨报

    一个小小的泡菜坛,居然惹下标的50万元的商标侵权官司。家住江北区塔坪的陈永祥26日向记者透露,自己已将侵权企业告上法庭,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本月18日正式受理。

    在这起商标侵权官司中成为被告的,是成都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统一”)。

    成都统一生产的方便面,时下声名正盛。而陈永祥要告的,正好是其中部分涉嫌侵犯其“老坛子”商标权的方便面品种。

    陈永祥在民事诉状中称,自己一直从事酸菜及调味品的生产和销售,在前年就使用“老坛子”商标,并在去年从国家商标局正式获得“老坛子”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核定使用商品为29类,注册使用时间为2004年11月28日到2014年11月27日。

    但是在今年1月,陈永祥在重庆市场上发现成都统一的类似商品使用近似“老坛子”的注册商标。之后,彼此有过协商,但未果。陈永祥给出了最后通牒:4月25日前必须有结果,否则大家对簿公堂。

    “但是成都统一一直没有一个答复,部分统一方便面现在还在使用‘老坛子’注册商标。”陈永祥于4月25日请公证部门到市场上取证后进行侵权证据保全。本月26日,陈永祥到部分超市了解发现,成都统一5月5日生产的部分统一方便面,依然在使用“老坛子”注册商标。

    在这起由泡菜坛引发的官司中,原告陈永祥提出这样的诉讼请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加上其他费用2614.4元,共计502614.4元;停止侵权,在四川省内登报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

    记者辗转联系上成都统一法务课。一女性工作人员称负责此类事务的人员出差,她自己不知道成都统一成为被告一事。记者索要出差人员的手机号码,她称“不是漫游手机”。


相关搜索: 饮料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