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上,长长的筷子挑着“巧面馆”老坛酸菜牛肉面,节目主持人刘仪伟再来一句“硬是要得”,让该款方便面十分畅销。不过,市民陈永祥却看得刺眼:该方便面的酸菜风味包上的泡菜坛图案和其注册的“老坛子”商标十分相似。
据查,陈永祥注册的“老坛子”商标,使用有效期是2004年11月28日———2014年11月27日,范围包括泡菜、酸菜等。今年1月,陈拟将该商标转让时,被告知该图案已出现在统一的方便面包装上。
2月16日,陈永祥委托律师向成都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成都统一)发出律师函,要求成都统一停止侵权。3月初,成都统一相关人员跟陈的律师通了电话。
4月19日,记者就商标纠纷电话采访成都统一,该公司总经理室法务课负责人章先生说,统一是方便面类,而“老坛子”注册的是酸菜类,不存在侵权一说。4月20日,记者再次致电该公司,对方表示,负责处理此事的章先生和杨志明都外出。
随后,记者联系上杨志明,杨表示,“不认识陈永祥,也不知道这件事。”
对此,陈永祥“相当气愤”,陈说,4月15日,向奉节县工商局举报统一侵权后,“统一公司杨志明专程赶到重庆,两人交换了名片。”对陈永祥提出停止侵权的要求,杨表示,3月15日起已停止使用该图案。但事实上,迄今市场上的该款方便面仍在销售。陈称,已开始取证,要告统一。
奉节县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吴女士称,统一做法涉嫌侵权。西南商标事务所袁野也称,按《商标法》规定,在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类似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是非法的。统一调料包上的泡菜坛和刘永祥的“老坛子”外观相似可完全确定,而且该调料包所装酸菜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