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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绝自带酒水”银川起争议

时间:2005/4/10 11:31:44 来源:宁夏日报

    自4月1日起,银川市工商局、银川市消费者协会正式对餐饮业长期存在的“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进行集中整治,要求各餐饮企业立即停止这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然而,这种做法却引起餐饮企业强烈不满。

    近日,银川市餐饮企业协会针对“谢绝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召开协会内部会议。参加会议的协会成员对此事发表了不同看法。他们认为,“谢绝自带酒水”属“霸王条款”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而且对一些装修环境好、服务功能完善、文化氛围浓厚的酒店来讲,餐厅的本身成本较高,这时餐厅的服务与消费者的消费,产生的是一种等价的关系,商家只需要按照行业规范明码标价,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给消费者一个自主选择服务的机会即可。再说,消费者自带酒水,无法确保其安全卫生,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仅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餐饮企业也将为此承担本不应承担的责任。

    针对餐饮协会的不同意见,银川市工商局和银川市消费者协会的有关人士认为:饭店酒楼谢绝自带酒水的背后,其实是通过强制消费牟取暴利,商家在酒水上收取少量的服务费,但也必须是明码标价,但是,他们却收取消费者100%甚至百分之几百的暴利,这样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银川市工商局的有关负责人也认为,餐饮企业的此类“行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制定的非价格措施或价外价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谢绝自带酒水”的做法有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强制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限制了消费者的消费自由。这位负责人表示,作为工商执法部门,将加大整治力度,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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