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第二季度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营养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十大类品种。第三季度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制品、肉类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制品、干菌制品等五大类品种。第四季度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城乡接合部、农村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