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设“中国食品名城”战略实施以来,烟台市质监局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担当起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重任。
一是加大基础建设投入。今年以来,烟台市质监局投资 120余万元,更新检测设备和仪器,先后改造建设了市质检所和龙口质监局两个省级食品检测中心,将其面积分别扩大到480平米和380平米,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成为全省质监系统唯一拥有两个食品通用实验室的单位。同时,注重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检测新项目的开发,先后开发了食品防腐剂、人工合成色素、增白剂、甜味剂、农残、有害重金属等十几项检测项目,在检测设施、检测技术、检测人员、检测管理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为日常监督与企业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是抓名牌产品建设。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健全名牌推进机制,积极引导帮扶食品生产企业争创名牌产品,通过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标准质量体系,完善检测检验能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档次。目前全市已有张裕葡萄酒、威龙葡萄酒、喜旺低温肉制品3种食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烟台啤酒、鲁花牌食用油等20种食品获得了山东省名牌产品称号。
三是大力推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为争取全市有更多企业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市质监局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指导企业开展取证工作。对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申报一个,审查一个,上报一个”;对需要整改的企业,指导企业更新生产技术,增加设备投入,使之符合取证要求;对不具备条件又不肯加大投入的企业引导其转产。目前,全市已有172户食品生产企业的207种产品获准使用QS(质量安全)标志,取得了入市资格。同时,对已经取证单位,以定期监督检查、日常巡检、年度审查等方式加大对取证企业的证后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四是全面实施区域质量监管。结合企业质量管理档案普查工作的开展,建立了《烟台市食品生产企业及区域监管情况调查摸底表》,摸清了目前全市95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底数,划分53个监管区域,确定监管责任人,层层签定责任状,做到食品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提高了实施区域监管责任制的有效性。
五是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百日会战”活动,立案查处121起,端掉食品加工黑窝点1个,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货值175.04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有力净化了食品市场环境,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