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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十类食品 天津整治食品生产源头

时间:2004/8/11 10:03:02 来源:天津日报

    为加快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天津市针对当前食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内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转向狠抓食品生产(加工)源头上来,力争年内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按照天津市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各区县要在上半年全市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把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放到狠抓生产(加工)源头上来。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实施标本兼治,坚决遏制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滋生蔓延的势头。

  突出重点食品。主要是米、面、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白酒、饮料和儿童食品等10类食品。切实解决这些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和隐患,遏制假冒伪劣屡禁不止的势头。

  突出重点区域。一是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地区,主要是中小企业及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二是生产比较集中而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地区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三是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屡禁不止的区域。

  各区县要整治和规范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问题严重的区域,坚决端掉制作有毒有害食品的黑窝点,集中突破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对于上半年已摸清的144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区县要做好动态管理和监督检验情况跟踪。对连续抽查不合格及整改不积极或整改后仍不合格、信用度低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对连续两次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建议有关部门吊销有关证照;坚持并完善监督抽查后处理制度,杜绝对企业只做处罚,而不严格监督整改的做法;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优势和技术优势,努力帮助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查明产品质量不合格原因,落实整改措施,要帮出成效,直至复验合格。对所有列入整治重点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在9月份“质量月”中进行一次普遍的监督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实施强制检验。凡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坚决不准出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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