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等8类食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日前,《广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向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市府直属各单位下达。
增强食品消费安全感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具体目标为:
(一)全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3个百分点,蔬菜基地平均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全市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
(三)全市肉制品、乳制品等10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到90%以上;
(四)大型市场、连锁超市的食品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5%;
(五)实现米、面、油、酱、醋等5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
(六)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
(七)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80%以上,销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八)全市酒类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率达到90%以上,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散装白酒的生产经营行为比较规范,经销单位的进货索票索证率和产品标签标识合格率均达到80%;
(九)基本消除面粉、肉制品、儿童食品、腐竹、干果、咸鱼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等行为;
(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并在1至2个食品领域开展试点。
狠抓源头生产流通消费四环节
在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中,将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加大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整治。
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将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禽畜、回收的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强屠宰检疫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加强豆制品产销质量安全监管。
在食品流通环节上,将加强对重点食品质量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中心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检验。对在市场抽查和检验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堵塞其进货渠道。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督促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规范》的要求。
在食品消费环节上,将强化对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及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的监督检查,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饮食摊点。9月份后,开展学校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根据《方案》部署,今年下半年,广州市将进一步加强对酒类市场、危险化学品市场和肉菜(农贸)市场的监管整治,突出整治散装酒、散装食品特别是熟食制品和儿童食品。
重点监督城乡结合部酒类市场
《方案》明确规定,要进一步加强对酒类市场和危险化学品市场的整治。开展对散装酒生产、销售企业的摸查,规范散装酒批发、零售单位的行为,严禁销售无标签标识及未经检验合格的散装酒。强化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和民工聚集区域的农贸市场、小商店、小食店等经销场所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甲醇、工业酒精、工业合成乙醇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管理,跟踪使用情况,防止上述非食品用原料以任何形式流入食品市场。
取缔不达标肉菜市场
6月至8月开展肉菜(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升级改造市场分期分批配置检测设备和相关人员,对菜、肉、豆制品等加强检测,对散装食品特别是熟食制品加强管理。对经过整治仍不达标的市场,坚决予以取缔。
普查儿童食品企业
要对全市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进一步完善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
对涉嫌食品犯罪案件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