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未列入非处方药的抗菌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和购买的规定实施后,将可能出现五个方面的问题”。昨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政策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预判,同时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案。
据介绍,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凭处方销售和购买抗菌药后,其一可能导致原来在药店买药的病人必须去医院挂号才能开到处方买药,且目前医院的药品价格普遍比社会零售药店价格高,无形中加重了病人的药费负担;此外如腹泻等病人原先可以就近购买抗菌药及时治疗,现在却必须去医院先挂号才能开出处方买药,因而可能延误病情并给百姓带来不便。其二由于我国70%至80%的药品必须通过医院消费,而抗菌药的医院消费量更是高达80%以上,但医院总想防止处方外流,因此病人7月1日后可能很难索取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造成医疗机构处方垄断。其三由于部门之间、单位之间难以做到资源共享,所以即使病人持有一张医师签名的处方,药店也很难确认开处方者是否有处方权,而且该处方用药是否合理药店也无法鉴定;药店为了销售抗菌药,也不排除私自提供假处方的可能。其四不利于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其五可能导致处方被医疗机构完全垄断,药店只能销售非处方药,致使药店经营难以为继。
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协调有关部门,使医师处方能在医院内外自由流动,尊重患者的选择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还将对多次违反规定销售抗菌药的药店进行处罚。为了引导患者尽量不用或少用抗菌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组织有关专家撰写中成药替代品种的资料,让市民在不用或少用抗菌药的情况下有药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