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三问食品安全制度——劣质奶粉清剿风暴之三

时间:2004/6/10 9:51:36 来源:新华网
三问食品安全制度

  ——劣质奶粉清剿风暴之三

  一问:为什么农民常是受害者,对农民的保护却常常空白?

  记者在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见到了26岁的何志辉,他于5月10日陪父母喝了甲醇勾兑的散装白酒之后,与父母相继中毒入院。何志辉告诉记者,在湖南老家的时候他们也是买散装白酒,但从来没发生过这样的“假酒事件”。不仅如此,酱油、陈醋、豆腐等都是从村里的家庭作坊里买散装的,大家都吃得很放心。因为买卖双方“乡里乡亲,知根知底”。可是到了城里之后,买食品再也得不到保障了。

  据了解,“毒酒”受害者大部分居住在广州白云区钟落潭、太和镇等城乡接合部。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处副处长许嘉迅说,白云区是广州市的外来人口聚居地,城乡接合部的居住者大多是进城农民,他们受传统生活习惯和低收入的制约,容易成为违法造假分子的目标。

  城乡接合部为何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无人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城乡接合部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实行“多头管理”,但事实上,由于对城乡接合部的管理“吃力不讨好”,各个部门都宁愿将监管重点放在城里,在城乡接合部并未形成监管合力,反倒经常出现一些各部门互相推诿的状况。比如对于一些“前店后厂”式的小作坊,究竟属于流通领域还是生产领域?究竟是该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还是由工商部门来管理?再比如对城乡接合部出租屋的管理,也经历了一个“踢皮球”的过程:房管局不愿管,踢到公安局;公安局也说,自己的事情本来就够多了;最后,广州市政府不得不亲自抱起了出租屋这个“没人要的孩子”。

  痛定思痛,在步入小康的时代,我们的娃娃在农村因食用了劣质奶粉而“饿死”,我们的农民工在城市因喝“夺命酒”而毒发身亡。“大头娃”、“夺命酒”悲剧的发生,显示出农民群体已经成为劣质产品的倾销对象和主要受害者。

  为什么农民总是受害者,对他们的保护却是空白?当前,应根治行政执法部门中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思维。目前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都将精力集中在城里,而对农村,市场监管几乎是空白。在“夺命酒”现身的广州白云区城乡接合部,出租屋云集,大批假烟、劣质奶粉、劣质龙口粉丝、工业盐泡菜、毛发酱油、红心鸡蛋都产自这样的出租屋里。造假者狡兔三窟,是否可以成为执法部门无所作为的理由?

  我们看到,吴仪副总理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将监管的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接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这是对有关部门存在的“二元”执法思维敲响了纠偏的警钟。

  二问:为什么发现事故的常是媒体,日常监管却常常缺席?

  在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发生后,江苏涟水县也发现了20名“大头娃”,其中两名因严重营养不良而死亡,成为劣质奶粉事件又一“重灾区”。

  涟水县农民朱文兰发现自己孙子与阜阳“大头娃”症状相同,便找到涟水县卫生防疫站要求化验,卫生防疫站要收500元检测费,因没钱交,朱文兰最后借钱交了310元,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还在等着她的化验结果。据了解,涟水县东胡集镇罗渠村的“大头娃”朱成祥,夭折时才109天,其奶奶吴万英说,她孙子是被饿死的。3月19日,吴万英交了奶粉到县卫生防疫站检测,4月3日又交了借来的530元检测费,中间去了多次询问结果,但被告知“领导要研究好结果才能看到报告”,直到5月13日她也没有看到自己缴了钱的检测报告。

  确保食品安全,在一个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形成之前,日常监管不能缺席,更不能搞虚假行政行为。

  质检关口的松弛,是劣质奶粉盛行一时主要前提。蛋白质含量是食品检测最基本的项目之一,每个拥有自检设备的食品生产企业都有能力检测。按照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国内奶粉生产企业在每批产品上市前都要进行自检,以及食品、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抽检。然而近年来,在保护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思想指导下,监管部门放宽了对一些企业的检测。在阜阳,一个造假窝点长达3年时间平安无事。检查发现,这个造假点证照齐全,既有市工商局发的营业执照,也有卫生局发的卫生许可证,还有质检所和防疫站发的检验报告,而且是质量、计量“信得过单位”。

  就在全国打击劣质奶粉专项行动中,一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仍然草草了事。记者在江苏采访中,有关部门称,为了打击劣质奶粉,他们散发了一万多张宣传材料。而一些经销商却声称从未见过这样的宣传材料,也从未来人到他们店里检查过,有的地方一个乡镇只有一份劣质奶粉名单,经销商不知什么能卖、什么不能卖。

  无论“大检查”怎样轰轰烈烈,毕竟是事后补救措施。在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吴仪强调要注重抓好日常监管和社会监督,尤其要抓好基层的日常监管。她特别要求,在地(市)以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尚未建立、职能尚未到位的地方,卫生部门要继续进行日常监管,绝不能出现监管缺位现象。

  不容否认,在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下,官僚作风、政令不通、执法人员素质低下都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轰轰烈烈的“专项整治”之后,防止新的食品安全恶性事件,日常监管不能再缺席了!

  三问:为什么监管部门林立,劣质食品“杀人”悲剧却一再上演?

  事实表明,“杀人奶粉”、“夺命酒”事件是标准的人造悲剧,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而一再令人民群众付出生命代价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从体制上进行深刻反思。

  简单分析不难发现,劣质奶粉危害人的生命具有可循的程序环节,但在食品药品监管、工商、技术质量监督和卫生监督等主管部门的监督之下,为何这些“杀人奶粉”、“夺命酒”能一次次地蒙混过关,走遍大江南北?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前十多个部门都对食品负有监管职能,是典型的“多头管理”,被群众认为是导致劣质食品泛滥的“监管土壤”,即“没出事,都不管,出了事,一窝蜂都去管,治标不治本”。而这些部门长期以来各自为政,横向联系不多。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周达志处长等人认为,当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监管仅仅是牵头单位,食品管理分散在农林、质检、工商、公安、卫生、教育、经贸、海关、检疫、海洋等十多个部门,执法权分散,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有食品安全执法权,难以实行监管。

  当前,在我国尚没有一部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的情况下,如何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有关人士建议,国家要像治理药品一样治理食品:一是提高食品生产和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准入制度;二是要规范销售市场,把超市连锁店开进农村,逐渐取消个体户式的小商店;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消除近十个部门多头执法、责任不清、相互扯皮的弊端,把工商、质检等部门有关食品监管的人员、职能划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他们对食品从生产到销售一管到底,权责统一,消灭扯皮,拧紧“安全阀”,让各类劣质食品“杀人”悲剧不再重演!

  3月下旬,新华社记者周立民赶赴阜阳采访“大头娃娃”事件。作为在全国代“大头娃娃”们呐喊、披露“劣质奶粉”为祸之烈的第一人,在进行调查采访的前前后后,初为人父的周立民感受了从事记者职业以来最揪心的沉痛。

《半月谈》


相关搜索: 奶粉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