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们却不得不承认,食品标准——距离我们还是那样遥远。
标准为谁而制订
当前,食品行业标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行业标准过于陈旧,标准过低,无法满足企业和行业发展的需要,旧的标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品质量,甚至有损于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二是由于产品标准较低,无形中增加了高标准企业的成本,这也是很多企业要求提高行业和产品标准的重要原因。
一位食品企业负责人这样解释这个问题:我们提高了产品的标准,其实这个标准在国际上已经是行业惯例,不需要过多的宣传。然而,在总体上低标准的环境下,为了区别于其他低端产品,我们就需要花大量资金,对产品进行宣传,在社会信用稀缺的大环境下,增加成本的结果是企业面临更大的风险。
通过这位企业家的话不难发现,食品标准的问题已经不仅仅局限在法规和生产条例的层面,而变成一个切实的、直接关系到企业经济利益的实际问题。我们不禁要问,标准是为谁制订的?
众所周知,小型企业在我国食品企业中占相当大的比重。由于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的原因,加上地区经济发展和消费构成的差异,多数小型企业的生产标准基本停留在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水平上,甚至少数企业在一定阶段和环节上还无法达到现行的标准。提高标准,意味着相当数量的小企业的产品将被市场拒之门外。
目前,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对产品的抽查中,产品不能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中小型企业占多数,大中型企业也有。负责标准制订和产品监督部门的人士发出这样的慨叹:连现行标准执行起来都如此困难,提高标准又从何谈起呢?
一位标准研究人员从政府和行业的角度做出如下阐述:作为全国和全行业的标准制订,必须考虑到社会生活水平、行业总体发展状况、企业对标准的接受能力、标准执行和监督成本等诸多因素,并不是标准越高越好;不切实际的标准将产生严重的后果,甚至造成整个行业的倒退。
看来,标准为谁而制订,标准到底应该多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标准要有透明度
我国《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规定: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行业标准送审稿由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委托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组织审查。 审查时,按《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进行。由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组织审查时,参加审查的人员应有生产、使用、经销、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其中,使用方面的人员不应少于四分之一。行业标准实施后,应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确定其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
但是,目前依然有很多食品企业反映,不知通过何种手段向哪些部门反映企业对于标准的意见和建议。针对食品行业而言,虽然设有“全国食品标准化委员会”,但其机构和人员不甚健全,技术力量和市场研究能力有限,组织职能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而其他政府部门和组织也没有全面担负起制订、跟踪、调查、复审等职责,最终造成标准在制订者和使用者之间脱节。由此可见,如何建立企业与政府标准部门和组织的沟通桥梁是当务之急,需要技术研究机构、企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共同努力。
经济学家指出,标准的制订并不是简单的高或低的问题,而是是否充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的问题。同时,如何有效降低标准的监督成本也非常关键。事实证明,监督成本过高,最终将导致标准执行能力的下降甚至流产。因此,对于食品行业标准,并不是提高还是降低标准的问题,而是必须首先建立关于标准的信息化平台,提高标准本身的透明度,让 各个相关因素能够在同一平台上发挥它们的作用,充分地进行有效和快捷的沟通,减少中间环节,最终建立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贾西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