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20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1月8日六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省长 沈晓明
2017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