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6-19
【生效日期】 2018-06-19
【效 力】
【备 注】 http://www.chinalaw.gov.cn/art/2018/6/19/art_15_208507.html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8〕5号)要求,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清理。经过清理,省政府决定废止《海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2002年1月29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0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