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琼府办〔2017〕205号
【发布日期】 2017-12-14
【生效日期】 2017-12-14
【效 力】
【备 注】 http://www.hainan.gov.cn/hn/zwgk/zfwj/bgtwj/201712/t20171220_2505567.html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