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设区市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加强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管理,根据农业部统一部署,现将《江西省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