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