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沈政办发〔 2017〕12号
【发布日期】 2017-03-2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henyang.gov.cn/zwgk/system/2017/05/16/010183239.shtml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粮食应急供应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