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粤府办〔2017〕31号
【发布日期】 2017-05-02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705/t20170516_705710.html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