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息烽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息府办函〔2017〕37号
【发布日期】 2017-04-1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ygov.gov.cn/art/2017/4/13/art_13186_1151975.html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息烽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