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tlsfda.gov.cn/xxgk/zcfg/1481a497_a7c3_45b7_893c_61116153b0a9.html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监管效能,建立完善科学规范、权责高效的监管工作机制,确保 “四有两责”落实到位,根据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结合通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