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鄂食药监文〔2017〕53号
【发布日期】 2017-03-3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hubfda.gov.cn/zxbw/gztz/eslj/31092.htm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分局、中心,直属单位:
为建立健全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省局制定了《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实施意见,并报省局备案。
本意见自2017年3月31日起施行。2014年3月24日省局印发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试行)》同时废止。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