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发布文号】 桂农业发〔2017〕9号
【发布日期】 2017-01-2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xny.gov.cn/govpublic/jcxxgk/gfxwj/bbmwj/201702/t20170210_521348.html
各有关单位:
经审核,现认定广西河池市丹阳红心猕猴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详见附件1),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授予牌匾;认定龙胜农产品开发专业合作社等27家单位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复查换证,详见附件2),发给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附件1-2下载:1、新增广西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名录表
2、广西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复查换证名录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