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82号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1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2016年4月28日
附件: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