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44号,以下简称《办法》),编制《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主动公开
依照《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省局领导的个人简历、工作职责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
(二)省局组织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
(三)食品药品监管地方性法规及省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划计划。
(五)省局各项工作报告,非涉密的省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
(六)非涉密的重大督办事项。
(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八)省局人事任免。
(九)食品药品监管非涉密统计信息。
(十)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
(十一)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招投标有关信息。
(十二)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十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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