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议会论坛 (The Asia-Pacific Parliamentary Forum — APPF)
是亚太地区具有重要影响的议会间组织,亚太议会论坛1993年1月在东京成立,由日本前首相中曾根康弘发起并担任主席(至2004年1月)。截至2008年1月,拥有28个成员国,中国是论坛创始成员之一。该论坛下设年会、执委会秘书处,执委会是论坛的领导机构。年会是论坛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年轮流在太平洋两岸举行。
亚太议会论坛第12届年会于2004年1月在北京举行。这是中国首次承办该年会。
简介
亚太议会论坛 (The Asia-Pacific Parliamentary Forum — APPF)
是亚太地区具有重要影响的议会间组织,截至2004年1月,拥有27个成员国。中国是论坛创始成员之一。
组织介绍
亚洲和太平洋国家的地区性国际议会组织。由日本前首相中曾根康私发起,1991年8月12日在新加坡和堪培拉举行两次筹备会。1993年1月在东京成立,由日本前首相中曾根康弘发起并担任主席(至2004年1月)。1992年韩国发起成立亚太议会领导人论坛,由于在组织上和讨论的议题上与亚太议会论坛重叠,1995年1月与之合并。
1993年第一届年会通过的《东京宣言》确定论坛宗旨为:通过讨论共同关心和感兴趣的问题,加深各国议员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扩大共识,进一步促进亚太地区更广泛的合作。
年会是论坛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年轮流在太平洋两岸举行。
年会每年举行一次,轮流在太平洋东、西两岸国家举行。日期和地点由年会的最后一次全会决定。会期一般为4个工作日。
大会主席由全会选举产生,一般由东道国议员担任。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如果主席辞职、死亡或已不是议员,执委会应选举一位临时主席,任职到下届年会选举出新主席。
主席可任命副主席协助工作,副主席一般由执委会成员国议员担任,执委会是论坛的领导机构。由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美国、墨西哥、澳大利亚、巴布亚新几内亚组成。每年至少开2次会议。一次在每年9月的第一周、一次是在年会召开之前。
论坛宗旨
通过讨论亚太地区各国共同关注和感兴趣的问题,加深各国之间的相互了解,增进友谊,进一步促进亚太地区间广泛的合作。
论坛原则
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坦率的具有建设意义的对话,尊重各种观点和意见;以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任何问题作出决定。该论坛向亚太地区所有国家议会开放,但必须经过协商一致,经全体成员的同意方能入会。年会由成员国指定为其代表的议员或议员个人组成。非成员国议会可委派议员以联系成员身份与会。有关国际组织也可以派代表以观察员的身份与会。但联系成员、观察员未经主席邀请和全体正式成员同意不得在年会上发言。年会必须协商一致对任何事作出决定。
执委会职责
指责
讨论决定年会的临时议程,提交年会通过;讨论接纳新成员问题,并向年会作出建议;讨论决定论坛的行政管理事务;由执委会建议,论坛可设工作组审议年会授权审议的特别问题。论坛设有常设秘书处,秘书处工作由上届年会东道国和下届年会东道国共同承担。成员国不缴纳会费。
《东京宣言》
1993年5月通过《东京宣言》,对论坛的总纲、宗旨、指导原则和成员资格作了规定。
《马尼拉宣言》
1994年1月通过了《马尼拉宣言》,对论坛的程序问题作出了规定。
《温哥华宣言》
1997年1月通过《温哥华宣言》,是对21世纪的一个展望文件,要求各成员国努力把亚太地区建设成一个人民安居乐业的和平、安全、繁荣的共同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