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味越来越浓,各类年货、礼品、餐饮、旅游等即将迎来一年中的消费高峰。消费增多往往伴随消费纠纷的增多。为此,烟台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全市广大消费者春节期间消费时要注意以下十个消费警示:
1、预订年夜饭
建议尽量选择自己熟悉的酒店。结账时先验单、再买单。保留预订票据、发票。酒店“只定桌数暂不定价”属违法行为。
2、商场、超市购物
节日期间有些商家给出的优惠券、折扣券、赠券等,应仔细关注活动细则,并留意赠券的使用范围和期限等,避免掉入“券中券”“循环消费”的圈套。
3、食品采购
要到有固定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超市、商场采购,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无鼓包涨袋现象,是否有完整的产地、厂址、厂名,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和QS质量认证标识等。
4、网上购物
要核对商品或服务的页面价格、购物车价格、结算价格是否一致,及时截屏留存购买各环节网络页面、客服聊天工具中的商谈记录和付款凭证。对价格与价值背离的商品谨慎购买。
5、预付卡消费
春节期间是年货、餐饮、美容美发、洗车等消费高峰期,有的商家会利用消费者心理,以优惠为诱饵,如存500元送300元,满200元送200元券等,诱导消费者先付款、后消费。消费者应尽量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卡种,一次性充值不宜过大。注意保存发票、银联单等。要签订合同,特别关注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
6、抢红包
真正的微信红包,一般点击就能领取,是绝对不需要输入密码的。“666”、“888”之类基本可确定是假的,因为单个微信红包的限额是200元。
7、刷卡消费
关注商家POS机有无异常,卡交给收银员后,仍让卡在视线范围以内,留意收银员刷卡次数。
8、外出旅游
当心旅行社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缩减服务项目和强制购物。
9、外出乘车
不要乘坐“黑的”,他们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没有购买营运车辆意外险,不会为乘客承担意外伤害保障。
10、个人信息安全
不要在网吧、免费WIFI热点等公共场所使用网银、微信支付服务,不要乱扔自助银行交易回执,不要使用他人手机登录手机银行,不要随意将手机借给他人使用。手机丢失应尽快办理手机银行暂停或注销业务。需要输入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账户等较为隐私的个人信息的红包,可能是假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