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将于5月1日起下放冷冻饮品及酒类中的葡萄酒、果酒和啤酒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
据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会议精神,于近日下发《关于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通告》。《通告》指出,此次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将秉持“重心下移、缩短流程、提高效率、服务企业”等原则,在2013年分批下放23类半(共2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基础上,于2015年5月1日起,将冷冻饮品和酒类中的葡萄酒、果酒、啤酒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调整由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