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5-10月期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包括:
一、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二、农药残留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
三、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品种综合治理
四、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专项治理
五、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专项整治
六、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七、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八、旅游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九、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通知配套发布了食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方案对整治任务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明确了各项整治任务的牵头部门、协同部门和推进步骤,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通知还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更为具体的实施方案,着力解决一批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