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0月31日讯(记者李绍庆)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按照国家要求,省物价局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下发通知,确定自2011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我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格。
2011年我省小麦提高后的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95元、93元、93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5元、7元、7元,最低收购价的上调幅度分别为:5.56%、8.14%和9.14%。
记者了解到,当前正值小麦播种季节,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提高,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我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