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粮食部门获悉,2011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
据了解,2011年生产的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5元、93元和93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5元、7元和7元。业内人士分析,国家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目的是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发展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中国江苏网 陈和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