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翁先生反映,他在市区一家服装店购买衣服后,被收取1元袋子费用,他觉得很不解:“限塑令”只限于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怎么连服装店也要收费了?法律人士表示,“限塑令”6月1日实施后,7月10日,国家相关部门公布了补充意见,明确将餐饮店、服装店等零售服务场所纳入“限塑令”适用范围,呼吁市民购物尽量携带环保袋,节约塑料袋。
本月17日下午,市民翁先生花129元在市区一家服装店买了两件T恤,结帐时,店员告诉他,店里不再向顾客免费提供袋子,如需袋子要收取1元费用。因为没有带袋子出门,翁先生只得掏1元买个袋子装衣服,但他心里不禁犯嘀咕:“限塑令”实施时他找来全文学习,规定的范围是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并没有把服装店纳入“限塑”范围,“一个袋子1元太贵了,超市里袋子一个才几角钱,感觉很难接受。”翁先生说。
“7月10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商总局公布相关补充意见,扩大‘限塑’范围,明确将餐饮店、服装店等纳入‘限塑令’适用范围,其实,就算没有纳入范围,服装店向顾客收取袋子费用也并不违法。”广东本力律师事务所林律师说,国家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限制的是“免费提供”,说明以前都是免费供应,并非商家必尽的义务,只是久而久之,大家都习惯了免费获得塑料袋,而忘记这原本只是商家促销的一种手段。
林律师也指出,“限塑令”规定塑料袋最低售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但对具体价格并未作强制性规定,成本不同,袋子的价格也不同。因此,商家对塑料袋的定价还是遵循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法“意思自治”的原则与其协商,如果不能接受,可以选择不购买该商品。林史鑫呼吁,“限塑令”是为了引导群众合理使用、节约使用塑料购物袋,市民购物尽量携带环保袋,减少使用塑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