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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餐制,陪出来的是安全

时间:2019/4/6 15:16:27 来源:青海法制报 祁瑛

■ 文/图 本报记者 祁瑛

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该《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校长陪餐”能否真正落实?家长是否能走进学校陪餐?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的落实过程中,还存在哪些困难?除了《规定》,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做了哪些努力?近日,记者走访了西宁市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多所学校 校长陪餐

4月1日,记者来到西宁市城西区光华小学附属幼儿园。

11时40分,孩子们就要吃中午饭了,食堂阿姨将准备好的饭菜盛出,王程钰珏和马文萍两名老师领着孩子们排队走进食堂后,挨个给他们打好饭。

以往这个时候,两名老师要看着孩子们吃饭,中途再给孩子们加点汤,等孩子们去休息后她俩才开始吃饭,今天两名老师坐到了孩子们中间,和孩子们一起吃饭。因食堂面积不足以容纳全园孩子,还有一部分孩子们正在教室里和老师一起吃饭,隔壁食堂里,园长、食堂负责人和其他老师也在吃饭,他们的饭菜和孩子们吃的是一样的。

园长告诉我们,早在《规定》颁布之前,光华小学附属幼儿园就已经实施陪餐制度,自2017年幼儿园成立以来,老师和孩子们吃的都是一个锅里炒出来的饭菜,只不过孩子们的要清淡、软绵些,老师们的菜在出锅时多加一些调味料,说着,正在吃米饭的园长往自己的碗了添了一勺辣酱,笑着告诉记者“吃惯了口味较重的饭,吃孩子们这样清淡的饭,一直不太习惯!”

记者从西宁市教育局了解到,西宁市各级各类学校有824所,其中639所开设食堂,早在《规定》颁布前,除了各幼儿园,像青海湟川中学、西宁市第五中学、西宁市第十四中学等学校早已开始施行校长、学校主要负责人陪餐制,并且越来越规范。

学生用餐 安全第一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关乎师生身体健康,3月28日,在《规定》施行之前,西宁市教育局向各县、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贯彻,确保宣传贯彻到位,《规定》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坚决执行。

在西宁市教育局下发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西宁市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内容,也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等。

记者走访相关部门时了解到,不管是教育部门,还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一刻也不敢放松,各个部门也一直在为保障孩子们的用餐安全不断努力。

西宁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处处长宋菊亚介绍,除了一直与监管部门主动联系,陪同检查,今年3月中旬,西宁市教育局还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属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制度(试行)的通知》,组建成立由市属学校(托幼机构)分管食堂食品安全副校长(园长)及各供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组成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队伍,按照“不打招呼、临时通知、互派人员”交叉检查的原则,对西宁市属供餐学校开展每周一次的常态化互查互学,实现对食堂食品安全的长效常态化监管。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监管部门,在《规定》施行之前,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市学校食堂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环境卫生、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等方面重点进行了督导检查,并提出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和非现场电子监管的工作要求。

这些工作也符合《规定》中让更多社会主体进入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的要求。

陪餐制度 落到实处

虽然《规定》4月1日起施行,但西宁市教育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前谋划、提前部署。

西宁市桃李小学校长孟福军收到西宁市城西区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后,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孟福军对这项《规定》连连称好,“孩子们吃饭是大事!不去跟孩子们吃一样的饭的话,就不知道饭做得怎么样,合不合孩子们的口味,陪孩子们一起吃饭,我们校方也能监管到位,不让孩子们吃的饭出问题。”孟福军告诉记者,自2012年学校搬入新校舍有了食堂以后,孩子的饮食安全就是他们一直在操心的事,只要是正常教学期间,他的午饭就是在学校食堂解决,其他部分中层干部和老师们也都在食堂吃饭,4月2日,记者走进桃李小学食堂时,学生们对于跟老师坐在一起吃饭已然习以为常。除了早已开始施行陪餐制度,桃李小学主管安全的副校长、总务主任,还有工会委员每天也都要到食堂里面查看饭菜留样、进货渠道,还会不定期亲自跟着食堂工作人员去批发市场采购。下一步,孟福军要将陪餐记录的要求落实好,“陪餐不仅仅是要做好记录,更要陪到孩子们心里,在陪餐的过程中,跟孩子们交心。”

西宁市城西区教育局法规安全科科长毛东生介绍,《规定》下发后就已向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宣传告知,要求他们遵照文件,严格执行,实际落实情况也成为了最近校园安全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更好保证《规定》能落实,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科长韩晓明提出三点建议,首先,《规定》的一大特点是落实了主体责任,校长、园长首先要明确自己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正确领会《规定》的要求,对校园食品安全引起高度重视。其次,校园食品安全涉及诸多环节,《规定》的施行也不能一蹴而就,会有一个逐渐施行逐渐发现问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省、西宁市指导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更细化的标准,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让各级单位都能正确领会。最后,《规定》由国家三部委共同发布,在落实过程中,教育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共同落实好《规定》,作为监管部门,也会增加督导检查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的频率。

对于家长能否进校陪餐的问题,光华小学附属幼儿园后勤中心食堂负责人许文婷告诉记者,光华附属幼儿园虽还没有尝试过,但幼儿园已经在家长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了伙食委员会,今年已是第二届,3月29日,幼儿园召开了新学期家委会、伙委会会议,家长们在参观食堂的同时了解了幼儿园食堂管理、食谱制定、食品采购、操作加工等方面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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