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专业视角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何种情况可以约谈企业责任人?

时间:2018/9/14 9:40:37 来源:中国医药报 作者

  法律条文

  第一百一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案例解读

  一家火腿生产公司向当地很多超市供货。2016年6月,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举报,称该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其生产火腿的程序存在问题。虽然食用者可能感觉不到,但是如果消费者长期食用,则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很大的损害。其实,该公司知道这种生产方法存在安全隐患,但是为了节约生产资金一直未改正。于是,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收到举报并核实后,决定对该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请他按照规定生产火腿,保证食品安全。

木瓜

图文无关

  专家说法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企业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如果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一句话点评

  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在生产食品的过程中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操作,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以消除安全隐患。否则,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能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相关搜索: 食品安全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
相关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