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向我市拨付2017年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3.879亿元,该资金已直接拨付到呼市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接到拨付通知,市财政局相关部门认真调研,了解掌握相关旗县区基本状态,及时下拨资金。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各旗县区要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生产者,要向玉米生产者准确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宏观调控政策,准确传导市场供求信息;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结余的补贴资金必须全部存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平衡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