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秋、国庆节令食品安全监管,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11个地区55家生产企业和市场在售的222批次月饼进行抽检,其中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合格率为99.1%。
不合格月饼如下:
海宁市华联大厦有限公司华联购物中心超市销售的桐乡市屠甸山山休闲食品厂(普通合伙)2017-07-21生产的525g/筒椒桃月冰酸价超标。检验机构是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喜福多食品店销售的2017-07-05生产的360g(60gx6)/筒逸世客苏式月饼(红豆沙味)酸价超标。检验机构是这家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不合格项目说明: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包括月饼)中的酸价应不超过5mg/g。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销售环节月饼酸价超标,很大程度上与样品的运输条件和销售场所的储藏条件不达标有关。特别是在炎热的夏季,酸价指标受气候环境影响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