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消息,苏州市食药监局近期组织抽检乳及乳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共计168批次,2批次不合格。
其中粮食加工品73批次,2批次不合格。张家港市杨舍西城太辣火锅店、张家港市杨舍西城捞王火锅店,使用的油条铝的残留量超标。
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对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做出规定,小麦粉及制品(除油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托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在油炸面制品中也明确了严格的食用限量规定。长期过量使用铝元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危害,执法人员提醒食品经营者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