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已于2017年1月5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4月27日上午,由县人民政府食安办牵头,县市场监管局承办,县教育局等14个食安委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在县城萃文园门口开展贯彻落实《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共建和谐台江为主题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各部门分别开设咨询台,摆放了食品安全宣传展板9块,悬挂横幅6条,发放新《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1000余份、食品安全知识相关宣传资料3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群众反响积极,形成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为新《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