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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临时房屋禁向餐饮单位出租

时间:2017/4/14 9:11:4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施工工地临时房屋禁向餐饮单位出租

  北京青年报讯(记者 张小妹)施工工地的食堂多为临时食堂,市食药监局近日明确,工地食堂也应当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注销。同时,严禁将工地的临时房屋出租给餐饮单位,不得组织工人到工地附近的无证餐饮就餐。

  昨日下午,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对本市重点工程施工工地食堂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先后到大兴区的新机场以及通州区的商务副中心施工工地察看了情况。现场,市食药监局的检查人员对食堂经营资质、进货台账以及人员资质等常规项目进行依法检查,对冷藏设施运行、操作间卫生状况、食材处理、生熟食品存放、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食药监部门的检查人员利用快检设备检查了餐饮具清洗消毒效果,用余氯测试纸测试了清洗餐饮具的水质的余氯含量,并查看了日常操作记录。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市食药监局和市住建委近日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要求。

  根据要求,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严禁将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内的临建房屋、临时租用房屋等出租给其他餐饮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临建房屋应当全部拆除。同时,严禁施工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购买食品、组织用餐。

  此外,施工单位的食堂应当取得相应的食品安全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上载明的事项开展供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申请将许可证进行注销。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当对工地食堂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不得评定为优良。

  工地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为施工项目负责人,要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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