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保障群众餐饮健康,万宁市食药监局就做好米粉生湿面预包装工作再次对万城镇米粉面条作坊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该局对米粉生湿面作坊提出要求,在3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完成米粉生湿面制品的预包装工作,从4月份起,不得再销售散装米粉生湿面制品。
根据要求,米粉生湿面制品的外包装材料必须是由食品级原料制成,标签标识需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