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茶叶盒上有两个日期,一个是2015年11月9日,一个是2015年10月16日,现在正在店里索赔,希望媒体帮忙介入。”昨日下午,重庆游客杨先生致电本报热线6233333反映,记者赶赴现场协调后,该店同意帮生产商垫付5000元补偿给杨先生。
据杨先生介绍,他昨日来宜昌游玩,临走时给朋友带了一提宜都潘家湾的红茶。回去后,朋友说,他送的红茶怎么有两个日期。杨先生眼睛近视,晚上看半天都看不清楚。第二天早上在明亮的空地上才发现,紧挨着现在的生产日期下面,茶叶的外包装还有一个更早的日期。只是第二个日期不是很清晰,但模模糊糊仍能分辨,他照相留底。随后又花680元去买了一盒,看是不是一样。第二盒也存在和第一盒一样的情况。杨先生就此索赔,对方不予认同。
经记者查看,杨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记者随后与杨先生来到该店。此时,西陵区食药监局执法工作人员已经到场,并向商家索要相关凭证,调取相关资料,要求商家尽快把一整套进货手续都带到食药监部门审查。此时,杨先生要求得到一赔十的补偿。经记者协调,该店店长同意由茶叶经销商退货及补偿5000元,他们先垫资。杨先生表示同意,并感谢本报对此事的协调。